







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是经司法部、广东省司法厅、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,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、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证明机构,由佛山市司法局直属管理,是全广东省公证体制改革试点公证处之一。岭南公证处是我市探索建立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,法人治理结构、企业化财务管理体制的新型公证处。
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公证员助理3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公证员助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法学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,35周岁以下,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研究生优先录用。
三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招聘:
(一)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;
(二)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;
(三)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(四)受过行政记过、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;
(五)其他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。
四、工作安排
经面试、体检合格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1-3个月,试用期工资2500元,试用期满后,聘任为公证员助理;若为应届毕业生,在领取毕业证前,安排至岭南公证处实习;实习期间免费提供午餐,每个工作日发放50元生活补贴,实习期满后择优录用,聘任为公证员助理。
五、福利待遇
(一)聘任后基本工资参照佛山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,并根据岗位职责、工作年限、学历职称、工作业绩、实际贡献等发放绩效工资。
(二)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及“六险一金”等相应福利待遇。
(三)完善的公证员助理晋升机制;符合公证员执业资格的,可择优录用为公证员。
(四)提供内部专业培训及组织外出学习培训以及团建活动。
(五)丰富的文娱活动,每周组织羽毛球、篮球等活动。
六、招聘程序
(一)网上报名:
1、准备个人简历表,连同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扫描件,发送至电子信箱:*****。
2、报名时间:2022年2月1日起。
3、联系人:冯小姐,联系电话:****。
(二)面试:主要测试考生的能力素质,内容为考生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、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。
(三)体检:签订劳动合同前安排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
七、其他要求
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、体检、报到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。招聘实行自律制度,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。